博尔赫斯小说精辟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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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小说

1、博尔赫斯小说集有哪些

(1)、永生是无足轻重的;除了人类之外,一切生物都能永生,因为它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永生的意识是神明、可怕、莫测高深。我注意到尽管有种种宗教,这种信念却少之又少。古以色列人、基督徒和穆斯林都信永生之说,但是他们对第一世纪的崇敬证明他们只相信第一世纪,而把其余所有无穷无尽的年代用来对第一世纪进行褒贬。我认为印度斯坦某些宗教的轮回之说比较合理;那个轮子无始无终,每一生都是前生结出的果,种出后世的因,都不能决定全过程……永生者的共和国经过几世纪的熏陶,已经取得完美的容忍,甚至蔑视。它知道,在无限的期限里,所有的人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由于过去或未来的善行,所有的人会得到一切应有的善报,由于过去或未来的劣迹,也会得到一切应有的恶报。正如赌博一样,奇数和偶数有趋于平衡的倾向,智与愚、贤与不肖也互相抵消,互相纠正,淳朴的《熙德之歌》也许是牧歌中的一个形容词或者赫拉克利特一行诗句所要求的抵消。转瞬即逝的思想从一幅无形的图画得到启发,可以开创一种隐秘的形式或者以它为终极。我知道有些人作恶多端,为的是在未来的世纪中得到好处,或者已经在过去的世纪里得到了好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我们的全部行为都是无可指摘的,但也是无关紧要的。没有道德或精神价值可言。荷马创作了《奥德赛》;有了无限的时期,无限的情况和变化,不创作《奥德赛》是不可能的事。谁都不成其为谁,一个永生的人能成为所有的人。正如科尔纳里奥·阿格里帕那样,我是神,是英雄,是哲学家,是魔鬼,是世界,换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法,我什么都不是。

(2)、一神教的民间传说,总是有各式各样关于文字的神秘的说法,哪怕不算一神教,比如中国传统,仓颉造字,也是一个神话般的世界。仓颉一造字之后,天雨粟,鬼夜哭,就鬼都吓坏了:天啊人类有了文字了,我以后无所遁形了,他们都用字把我定住了。

(3)、前文发表后引起一些评论,其中最奇怪但并非最谦和的是一篇用《圣经》典故题名为《百色衣》的文章(曼彻斯特,一九四八年),出自内厄姆·科尔多韦罗博士执拗无比之笔。文章有百余页。提到了希腊和下拉丁语系国家的诗文摘编,提到了借用塞内加的片断评价同时代作家的本·琼森,提到亚历山大·罗斯的《维吉尔福音》、乔治·穆尔和艾略特的虚假,最后还提到那篇《伪托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叙说的故事》。他指出第一章插进了普林尼的话(《自然史》,第五章第八节);第二章有托马斯·德·昆西(《著作集》,第三卷第四百三十九页);第三章有笛卡儿致比埃尔·夏努大使信里的话;第四章有萧伯纳(《回归梅杜塞拉》,第五幕)。他根据这些插入,或者剽窃,推论说整篇文章都是伪撰。

(4)、博尔赫斯曾说“所有的文学归根结底都是自传性的”,哪怕是传统意义上与自传风马牛不相及的侦探小说。威廉森当然深知文学与生活之间的关联。他知道,写作固然是“自我的完全自白”,却绝非作家“命运的浓缩”;作家的经历固然是其创作的“苗床”,但小说不尽是生活的写真,二者之间难以画上等号。同时,小说也是奇妙的。它的奇妙在于可以化平庸为神奇,也可以将弱者变为强者。作品好比是作家手里可以任意摆弄的镜子,每一次转动就能折射出不同的镜像。与笔下好勇斗狠的“玩刀子的好手”相比,作为语言魔术师的博尔赫斯恰恰相反——他软弱而又顺从,不仅全无强悍之相,反倒颇有些“弱者”之姿。

(5)、《南方》电影剧照,导演,CarlosSaura

(6)、根据万事互为补偿的理论,有一条推断理论价值不高,但在十世纪初叶或末叶促使我们分布到世界各地。推断包含在这句话里:有一条赋予人们永生的河;某一地区应该有一条能消除永生的河。河流的数目并不是无限的,永生的旅人走遍世界总有一天能喝遍所有的河水。我们便决定去找那条河。

(7)、博尔赫斯曾经说:文学即游戏,尽管是一种严肃的游戏。《沙之书》这篇小说可以看成是一篇游戏之作,是老年博尔赫斯童心未泯的标记。但同时,“沙之书”代表的“无限之物”,也可以做多方面的阐释。

(8)、比如,他的诗歌《老虎的金黄》里边有这样的诗句:

(9)、所以,他又曾经在另一个演讲里面讲过,任何一次我们读一本书,都不可能是读回同一本书的,或者读出同样的意思。因为就像赫拉克利特说的,人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

(10)、本书收录了作者的21篇文章,其中大部分曾先后发表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英、美、澳等国的重要文学期刊杂志上。这些文章经由作者本人重新编排整理,按不同主题分作九个部分,并借用家喻户晓的童话“爱丽丝奇遇记”在其中穿针引线,形成我们眼前的这部非常精妙的阅读文集。

(11)、就比如说,我看到一个僵尸过来,那个茅山道士写一张符,贴上去它就定住了。字是具有魔力的。但是,希腊完全不是这么想。《伊利亚特》里面有一个人叫帕拉墨得斯,希腊文中有几个字是他发明的。那这个人在史诗里面结局是惨死的,是被人出卖的,是奥德修斯太嫉妒他,他居然比我还聪明,就设计陷害他,使得他被处决。他发明了骰子,发明了字母,但是他要死。

(12)、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用最少的言辞表达最多的意念,给读者呈现一种自然而不失平淡,奇崛而不失怪异的阅读体验。

(13)、这部小说……其叙述者要省略或者歪曲许多事件,引起各种各样的矛盾,使少数的几个读者――极少数的读者――能够从中预见到一个残酷而平庸的现实。

(14)、1914年,博尔赫斯随父母迁居欧洲并定居于日内瓦。在欧洲期,博尔赫斯遍读福楼拜、卡莱尔等欧洲名著,为其日后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西班牙逗留期间初次接触极端主义文学流派,并与当地先锋派作家交往,创办文学期刊,发表组诗《红色的旋律》、短篇小说集《赌徒的纸牌》。“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也在博尔赫斯的文学生涯中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他意识到一名作家必须有很强的政治责任感,一直都坚信革命对于社会进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事实上,他晚年时又重温了年轻时在日内瓦的革命热情,强烈反对军国主义。

(15)、举个例子,像他有一篇友谊的对话,他在里面就说过文字是有好处,文字有时候是可以接受的,文字甚至可以用来作为严肃的哲学讨论。只要它满足几个条件,哪几个条件?第一它应该是让人快乐的,它应该是游戏的,它是很让人愉悦的。然而,他加了第二个条件:文字应该让人爽让人快乐手,但它同时还要严肃。它要非常娱乐性地来追求达到一种严肃的目标,这时候的文字是被允许当成一种合法的哲学探讨工具。他见到苏格拉底时这么说过。我们马上就在想,严肃跟娱乐跟好玩是不是矛盾的事情?当然,他不会这么看。比如说柏拉图有一部书简集,总共有十二封信,今天大部分人都觉得应该是仿作,不是他写的,应该是他的弟子们写的,先不管。但是,在书简集的第六封信里面,他有句名言,他说好玩跟严肃是一对姐妹,好玩总是跟严肃要同时出现,尤其在写作之中。说到这里面,我马上就懂了,为什么柏拉图还能写作,因为他认为他的写作就是又好玩又严肃,或者说,用好玩的方法来做严肃的事情。

(16)、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

(17)、那他关心什么呢?比如说,他写的题材可能是如何去画一张1:1的地图,而这是不可能的;又比如说,一个现代人想要重新再把《唐吉诃德》的其中三章一模一样地重写一篇,请注意,不是抄《唐吉诃德》,而是作家突发奇想:我要重写《唐吉诃德》其中三章。不是改编,不是改写,不是把它写成一个在**生活的人要写一个**版的《唐吉诃德》。他就是要写出跟原来塞万提斯写的《唐吉诃德》一模一样,一字一句标点符号都要完全相同的《唐吉诃德》。他的小说,就是在谈这些。

(18)、据我记忆所及,我的艰辛是在百门之城底比斯开始的,那时候的皇帝是戴克里先。我参加过最近的埃及战争,没有什么功勋,我是驻扎在红海之滨贝雷尼斯城的一个军团的执政官:热病和巫术撂倒了许多胸怀大志想驰骋沙场的人。毛里塔尼亚人被打败;反叛的城市夷为平地,永远成为废墟;被征服的亚历山大城苦苦哀求恺撒发发慈悲,但是没有用;不出一年,各军团纷纷传来捷报,然而我连战神的面都没有见过。这种欠缺使我伤心,也许是促使我投身可怕的广袤沙漠去寻找永生者的秘密城市的原因。

(19)、没有任何语言可以解释那种风景,但人分明感到了它那强烈的暗示。躺在床上的雷卡巴伦当然听懂了平原的诉说,因为他提前看到了结局。勇敢而忧郁的黑人,雷卡巴伦内面的精灵,又一次战胜了死神。经历了死亡的人在世俗中便再也没有立足之地了,现在他只能永久地漂流,正如雷卡巴伦在故事开端时的情景:

(20)、畅谈一夜,天亮的时候,“我”看清了富内斯的脸,彼时19岁的富内斯,像青铜雕像,跟埃及一样古老,“我”想象着他能记住所有的细节,因此十分拘谨,不敢做出更多的行动或者说更多的话,害怕被记住。

2、博尔赫斯小说

(1)、他不相信时间的一致,时间的绝对。他相信时间的无限连续,相信正在扩展着、正在变化着的分散、集中、平行的时间的网。这张时间的风,它的网线互相接近、交叉、隔断,或者几个世纪各不相干,包含了一切的可能性。我们并不存在于这种时间的大多数里,在某一些里,您存在,而我不存在,在另一些里,我存在,而您不存在,在另外一些里,您我都存在。在这个时间里,我得到了一个好机缘,所以您来到了我的这所房子,在另一个时间里,您走过花园,会发现我死了。在另一个时间里,我说了同样的这些话,然而我却是个错误,是个幽魂。……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计数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

(2)、1941年出版了《交叉小径的花园》,显示了独特的风格,开始引起拉美文学界的重视。

(3)、所以,一直以来,博尔赫斯最奇特的一点,就是他所有的重要的小说,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书斋型的作家,几乎可以足不出户当宅男。

(4)、但情场失意的博尔赫斯在文学之路上随后仿佛也跌之了低谷。比如他颇为自得的《永恒史》1936年四月份出版,而到年底时,才卖出了区区30多本,日后给他带来辉煌与荣耀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在国家奖的评选中甚至前三名都没有进入,在米高·凯恩图书馆工作区间,上面分发的小礼物让他不时想到自己“卑下凄凉的处境”。大多数人们只看到他的辉煌,其实很少人知道,他的一生大多数时候是以“黑暗、苦涩、失败、无数个无尽又无聊的夜晚还有忽视为伴为生”,正是因此,博尔赫斯才钻进自己的迷宫里久久不肯出来,并创作出了他那迷宫般的作品,就像他经历过的那些女人,他生活中所有经历的黑暗是他的不幸,同时也是他的大幸。

(5)、1935年出版了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世界性的丑闻》。

(6)、在我的记忆里,书店里竟然是没有其他人的,售货员似乎也不超过两位,这让我觉得有些不真实,我确信自己的记忆一定是逐渐删除了一些东西,以便使这个场景显得更为纯粹和神秘。翻开当时的日记,想不到里面记载的竟是那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时间漫长。”对于回忆当时的场景来说,这个多少有些夸张的短句实在是毫无帮助,但我在后面的书单里发现了另外一些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当天我买了哪些书,哈代的《远离尘嚣》、巴金的《雾雨电》,还有一本就是《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上海译文一九八三年六月初版,王央乐译,印数为两万七千册,定价为一元两角。

(7)、于是雷卡巴伦在严峻的处境下“像动物一样只顾目前”,沉浸在自己的幻境之中。迷宫弥漫着永恒之美,也暗藏着逐渐逼近的杀机。躺在床上的雷卡巴伦又开始了释梦的游戏。进入他的世界后我们才知道,雷卡巴伦躯体的瘫痪对于他是一件何等的好事,这样他才可以专心致志地进入迷宫的核心。迷宫里有两个对抗者(这是迷宫的一般模式)。黑人一直在等,等那命中注定的死神到来,他用吉他弹着无休无止的音符,等了七年。生与死的搏斗开始了。

(8)、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托马斯·曼的《魔山》,纳博科夫的《爱达或爱欲》里面的很多章节都在探讨时间哲学问题。

(9)、那并不是因为河流不停在换,而是因为这一秒踏进这条河流的梁文道,跟下一秒踏进去的梁文道已经不一样了,头发可能长了一点,或者短了一点,或者我身上有某个我不知道的细胞已经死掉了。我的新陈代谢在发生,我每一刻都在变。所以,人不能踏进同一条河两次,是因为河不停在变,人也不停在变。我们每个人其实就像河流一样,我每次遭遇这本书都是不同的。

(10)、文学家传记其实也是文学批评的形式之对那些作品有很强自传性的作家来说更是如此。无疑,博尔赫斯在埃德温•威廉森笔下就是一位自传性作家,这个观点是比较新颖的,之前国际上对博尔赫斯的小说的看法,要么是运用奇妙的幻想对古典作品进行再创造,要么是根据一本并不存在的著作编写一个奇妙的故事,总之它们是离自传性最远的一种文学。但是这本传记却要证明博尔赫斯所有的小说都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大部分角色都影射那些给他带来影响的人(最特殊的是两个人是阿根廷前总统庇隆和博尔赫斯的母亲这两个“独裁者”),他们或化身为某种神秘而邪恶的组织、或者化身为神秘、无面、疤脸的、隐隐中施加影响的“煞星”。埃德温•威廉森对博尔赫斯的诠释相当详细也相当不凡。

(11)、叔本华曾经说过,做梦和生活是同一部书中的书页,逐页阅读是生活,随意浏览是做梦。画中画和书中书有助于我们理解其含义。

(12)、—ReadingandRereading—

(13)、两年后,21岁的富内斯因为肺充血去世。故事就此完结。

(14)、他们并不认为空间持续地存在于时间之中。地平线上一团烟雾的观念,原野着火的观念,一支没有熄灭因而引起火灾的雪茄的观念,被认为是思想互相联系的一个例子……

(15)、富内斯从一匹没驯化的马背上摔了下来,全身瘫痪。但瘫痪后的富内斯获得了超强观察力和记忆力。那段时间,“我”在学习拉丁文,买了很多拉丁文学作品,富内斯知道后,写信给“我”,渴求“我”能把书借给他看,同时借给他一本拉丁文字典,因为他不会拉丁文。

(16)、多年后,在博尔赫斯的老情敌吉龙铎的葬礼上,博尔赫斯在母亲的携扶下走到吉龙铎的遗体前,在他额头上献上了轻轻一吻,没人知道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17)、1920年开始写诗,与当时欧洲的先锋派文学发生共鸣,参加了西班牙‘极端主义’派诗人的行列。

(18)、所以,博尔赫斯就强调遭遇,我们要特别注意这个“遭遇”,他指的还不止是一般通俗意义下的意思。我们对同一本书有无限诠释的可能,是因为我们会跟书有无限次的遭遇。他说,在遭遇之中,美学能够诞生;所有的美学,是在遭遇的空间之中发生的。这个遭遇,指的是人跟书的遭遇。当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读者跟书碰在一起的时候,这个遭遇就发生,这个遭遇是有无限的,每一次遭遇都是无限的。在这无限之中,美才可能诞生,美学才有可能诞生。博尔赫斯接着再谈文字的无限、书的无限、阅读的无限、诠释的无限,那么写作是什么?他说,写作则是试图把这种无限试着表述确定下来。但是,每次你想写,你其实就在缩减无限可能,但你写出来的东西又开启了另一重无限。这是一个不断进行的循环。

(19)、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

(20)、本书收录了博尔赫斯在哈佛大学任职期间与理查德·伯金所作的著名访谈,他曾说,"理查德·伯金让我重新认识自己。"访谈中,他给出了针对自己和他人的文学作品的真知灼见,并谈到了现在常常为人忽略的诸多政治主张。而辞世前几日,博尔赫斯和好友莱库比曾进行过一次私密的访谈,涉及他的生活、爱以及对自己作品和国家的种种思考,也是真正意义上"最后的访谈"。这几次贯穿博尔赫斯写作生涯的访谈,为读者了解这位20世纪最著名的文化巨擘打开窗口。

3、博尔赫斯小说特点

(1)、题图:结局油画ByAlbertoBrecciaalberto-breccia.net

(2)、—ReadingandRereading—

(3)、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由海南新闻出版中心出版的那套三卷本《博尔赫斯文集》的封面,是三幅博尔赫斯的颇为绅士的正装照片:一个正面,一个侧面,一个是端着咖啡杯的悠然自得的半身坐姿。考究的西装、白衬衫跟领带衬托下的,是另外一个博尔赫斯,一个贵族气息颇重的文学大师,他背后应该是众多的崇拜者与文学界知名人士,在美国的大学里,或者在欧洲,讲学的间隙,或者刚刚领取了“国际出版奖”(与贝克特分享)。而与之相对的,那个年迈巫师般的黑白对比极强的神秘气息十足的形象,则显得无比遥远。

(4)、我个人认为,博尔赫斯是在处理这个问题。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博尔赫斯那里,对于所谓的图书、阅读跟写作,他的看法有很多东西几乎是能够和柏拉图完全对应起来。对应的地方在哪里?举个例子,他曾经说过,在西方世界阅读史,有两大重要传统,一个传统就是西方经典传统,《伊利亚特》等都是经典,柏拉图也是经典。

(5)、这恰好可以说明确实存在着两个博尔赫斯,一个生活在现代,享受着文学大师的荣誉与广泛的赞赏,另一个生活在古代,沉浸在时间交叉空间重叠的绵延无际的孤独之中。博尔赫斯是个清楚地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的作家,在他那里,叙事的趣味取代了其它野心,我想他从不会去奢求自己能像他所崇敬的那些大师们一样不朽。对于自己的位置,他就像对待缓慢到来的失明一样坦然。他应该很清楚自己的局限。而且,正像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跟海明威不同,博尔赫斯从不试图突破自己的局限。也正因如此,当纳博科夫这样的重量级同行有些不屑地称他为小品文作者的时候,对于他的成就是丝毫无损的,相反,只能有利于化解外界庸众的盲目解读与模仿所造成的毒害。称博尔赫斯为“作家的作家”是有道理的,他的叙事艺术的奇妙并不适宜于普通读者轻松享用,他们是会感到失望和沮丧的,因为他们会觉得这个人“把人的生活写得毫无价值”,而他的那些貌似哲理的东西看起来又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对于自己为什么写作,他是早已想得很清楚了,同时也足以启发其它的写作者以此自勉:“我并非是为了少数精选的读者而写作的,这种人对我毫无意义。我也并非是为了那个谄媚的柏拉图式的整体,它被称为群众。我并不相信这两种抽象的东西,它们只被煽动家们所喜欢。我写作,是为了我自己和我的朋友们,我写作,是为了让光阴的流逝使我安心。”最后,我很想用博尔赫斯在《无可奈何的奇迹》里对那些神奇的蓝色石片的描述来形容他的文字,我觉得这再恰当不过了:

(6)、细心的读者看了我艰苦历程的故事后,也许还记得那个像狗一样追随我到城墙黑影下的穴居部落的人。我走出最后一个地下室时,发现他在洞口。他伏在沙地上,笨拙地画着一行符号,随即又抹掉,仿佛是梦中见到的字母,刚要看懂时又混淆在一起。起先,我认为这是一种野人的文字,接着又认为连话都不会说的人怎么会有文字。再说,那些符号没有两个是相同的,这就排除了,或者大大地减少了象征的可能性。那人画着,端详着,又加以修改。接着,他仿佛对这游戏感到厌倦,用手掌和前臂把符号统统抹掉。他瞅着我,没有显出认识我的神情。但是,我感到莫大的宽慰(或者说我的孤独感是如此巨大可怕),我认为那个在洞口地上瞅着我的原始的穴居人是在等我。太阳炙烤着大地;我们等到星辰出现,踏上回村落的路途时,脚底的沙砾还很烫。穴居人走在我前面;那晚我有了一个主意:教他辨认,或者重复几个字。我想,狗和马能辨认字音,罗马十二皇帝的歌鸲能重复学舌。人的理解力再低,总能超过非理性动物。

(7)、沙漠的夜晚有时很冷,不过那一晚热得像火。我梦到塞萨利的一条河流(我在它的水里抓到过一条金鱼)来救我;我在红沙黑石上听到它滔滔而来;凉爽的空气和嘈杂的雨声把我弄醒。我光着身子去迎雨。夜晚即将消逝;在黄色的云下,穴居人种族像我一样高兴,欣喜若狂地迎着倾盆大雨。他们像是走火入魔的哥利本僧侣。阿尔戈两眼直瞪着天空,发出哼哼呻吟;他脸上哗哗地淌水;我后来知道那不仅是雨水,还有泪水。“阿尔戈,”我大声喊他,“阿尔戈。”

(8)、1899年8月24日博尔赫斯诞生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市中心一幢平淡无奇的小平房里,他的父亲是位律师兼心理学教师,精通英语,家中有大量藏书,母亲也博览群书,精通英语。良好的家庭氛围给博尔赫斯的一生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多年后博尔赫斯在他的《自传随笔》中写道:“如果说我一生中的主要事件是什么,我觉得要数我父亲的书房了。”

(9)、我能清楚地想起当时面对最后这本奇怪的书时的犹疑:这是一个从来不知道的作家的名字,封面图案看起来非常简单,下面是四个黑色的圆形两两相交构成了一个结构均衡的图形,交叉部分以及中间的空白棱形组成了漂亮的星形花瓣,而在中间空白里还有一个小黑圈,这算是一个小背景了,在它上面,有一个圆圈经过了四个圆的中心点,白色的圆圈,在右下的那个黑圆圈里有个很小的白色圆圈,而在左上的那个黑圆圈里则对应了一个是右下小白圆圈一倍的白圆圈,这样,在左下部分又有一个继续增加了一倍的白圆圈,在右上部分也对应了一个……一共六个白色圆圈,它们一倍一倍地增长,最大的就是那个圆周穿过四个黑圆圈中心的,这肯定是个几何题图案,当时我肯定是觉得它很怪异的,而且我想不明白它跟小说有什么关系。翻过两页深灰色的衬页,就看到了内封,它的右上侧有作者的黑白照片,印刷得不大清楚,使晚年的博尔赫斯看上去有点像我们人类的祖先,或者说像一个性情古怪而又衰老的巫术师,他手里拿着一根手杖(据译者说他一直向往东方和中国,还在唐人街里买过小东西,其中就包括一根手杖),或者是一根布绳(这个猜测就有点无法理解了),面部的皮肉明显有些松弛了,略微侧着头,眼神迷离地注视着镜头。

(10)、其实,作家内心的纷扰并不亚于外界的混沌。如果说,卡夫卡的城堡只是外在现实的禁锢,那么博尔赫斯则是内忧与外患交织并存。“他把自己的处境和关押在地牢里的一个人相比,虽然知道怎样做能获得自由,但总是不能实现自由。”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博尔赫斯的主人公为何总是受困于迷宫之中,他们和创作者本人一样都得不到精神上的解脱。但无论如何,他不愿也不会承认自己内心的软弱。最终,“弱者”博尔赫斯靠文学意淫了一把强者梦。而现实里,不管他承不承认,“刀”还是从他手中掉了下去。

(11)、大部分人一谈到博尔赫斯时,首先谈到的都是他的短篇小说,把短篇小说当成是他的毕生文学创作之中的代表和高峰。那么,如果短篇小说是让他成为全世界有名气、有影响力的作家的话,为什么我们平常在谈短篇小说时,比如说如果我们要办一个研讨会来谈短篇小说的写作,或者说要编一部世界文学史上有名的短篇小说集的话,你会发现,你不容易马上就想到要谈博尔赫斯,或者要收集博尔赫斯的作品。

(12)、1946年至1955年庇隆执政期间,他因在反对庇隆的宣言上签名,被革去市立图书馆馆长的职务,被迫当了市场家禽检查员。庇隆下台后,他被任命为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同时还兼任过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教授。六十年代,曾到美国的得克萨斯大学、哈佛大学等学校讲学。现在已经退休……

(13)、我们今天会觉得很难理解:同样都是语言文字,为什么写出来就会有危险?这就牵涉到柏拉图的哲学结构。因为文字是语言的摹本,是副本。语言跟文字的关系,是我们先有语言,我们先说话,把语言用文字这种记号去把它记录下来。所以,文字是语言的副本,语言又是我们思维的、思想的副本,文字是思想的副本的副本,所以就离真实更加遥远。人的思想,则是我们离开它许久的真实世界的一个镜子、一个副本。也就是说,书上的文字是镜子的镜子的镜子,所以它离真实是最遥远的,是不可取的。这就是很有名的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论断:语言是优先于文字的,语言的地位跟价值是高过文字的。

(14)、而这无从选择的记忆,有太多太多属于无用信息,人生的意义在于有所取舍,富内斯的博闻强记,意味着无从取舍,莎士比亚曾说过,“你即使富有,也和贫穷无异,因为你正像一头不胜重负的驴子,背上驮着金块在旅途上跋涉。”富内斯正是这样,将所有记忆背负在身,痛苦地在人生中艰难跋涉。

(15)、因为经典就是书,经典传统的人热爱经典,他们对经典的热爱并不是因为……请注意,他说,一本书之所以叫经典,不是因为它的内容有什么很经典的地方,也许有但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什么?重要的是读者对这本经典的期待,对它的狂热,以及对它不可质疑的忠诚,使得它成了经典。

(16)、题图:喝咖啡的博尔赫斯,大约1975年Via阿根廷Viva杂志byRobertoPera

(17)、我们可以想象,陷入失眠的博尔赫斯在漫漫长夜里,闭上眼即看到繁华的世界,黑夜比白昼更加清晰,思想在运转,一刻也不停歇,这样的情形让博尔赫斯疲惫不堪,他渴望一次毫无负担的深度睡眠。

(18)、很难说塑造博尔赫斯的文学风格的兴趣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从中得出一种印象,即所有这些风格要素都是与吉龙铎的超现实主义和聂鲁达民族浪漫主义没有重合点。这本传记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就是博尔赫斯与他的情敌几乎处处作对,在文学上与他们终生进行着不屈不挠的竞争,甚至不惜在对手改变立场时自己也随之而变。这种描述出现在他这本传记中只能被看作一种猜想,但这种猜想非常有助于理解博尔赫斯。

(19)、博尔赫斯取得的文学成就是如此辉煌,以至文学青年们所熟悉的文学大牌几乎都对博尔赫斯赞誉有加,这其中就有卡尔维诺、马尔克斯、萨略、帕斯,埃科、桑塔格等,但鲜有人知道博尔赫斯成名前所经历的灰暗与坎坷,而这也许是解读博尔赫斯作品的一把钥匙,也是解读博尔赫斯成为博尔赫斯的一把钥匙。

(20)、我第一次对无限的认识是在孩提时代看到一个硕大的饼干盒。那种神秘感使我头晕目眩。盒子一边有个不规则的物体,上面有日本风格的画面。我不记得那是些孩子,还是武士。但我清楚地记得,在画面的一角,有一个一模一样的饼干盒,上面有着一模一样的画面。画面就这样无限地重复着……

4、博尔赫斯小说集下载

(1)、先前说过,城市建筑在一块岩石的台地上。台地像是悬崖绝壁,和城墙一样难于攀登。我的努力全属徒劳:黑色的基础没有落脚之处,浑然一体的城墙找不到一扇门。白天的酷热使我不得不躲在一个洞里;洞底有口干井,井里有梯级通向深不可测的黑暗。我顺着梯级下去,经过一串肮脏杂乱的巷道,来到一个幽暗得几乎看不清的圆形的大房间。这个地下室有九扇门;八扇通向一个骗人的迷宫,最终仍回到原来的房间;第九扇(经过另一个迷宫)通向第二个圆形房间,和第一个一模一样。我不清楚房间总数有多少;越是着急越是摸不到正路,房间也越来越多。四周一片怀有敌意的寂静;那些深邃的石头迷宫里只有来处不明的地下风的声息;一缕缕生锈的水悄悄地渗进岩缝。我逐渐适应了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下世界,我觉得除了门开九扇的圆形地下室和岔分两支的长形地下室之外不可能再有别的东西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地下走了多久,只知道有一次回顾往事时把那个野蛮人的村落和自己的家乡搞混了。

(2)、十四或十五年之后,到了1921年,我在拉塞尔的一个作品里看到乔赛亚·罗伊斯类似的创造。罗伊斯假设,在英国的国土上,有一幅英国地图。这幅精确的地图里另有一幅地图,地图里还有一幅地图,如此无限重复。在普拉多博物馆,我曾见到贝拉斯克斯一幅著名的画《宫女》。在画中,贝拉斯克斯正在为费利佩四世和他的夫人画像。国王和王后虽然不在画布上,但有一面镜子映出他们的身影。画家的胸前有一枚闪闪发亮的圣地亚哥十字勋章。那是国王授给他的骑士称号。我记得,普拉多博物馆的负责人在画前放了一面镜子,以便这个神话得以延续。

(3)、博尔赫斯的小说在叙述方面极具颠覆性,善于对传说和有记载的人物事件进行“重述”,演绎事物的多种可能,“迷宫”和“镜子”是赫尔赫斯小说中常用的意象,有着“卡夫卡”式的无限之意。影响深刻的小说《阿莱夫》是博尔赫斯献给恋人埃斯特拉·坎多的故事。1945年的夏天,博尔赫斯对恋人埃斯特拉·坎多说,他想要写一个关于地方的故事,那将包括“世界上所有的地方”,他还要把这个故事献给她。博尔赫斯做到了。阿莱夫,这个闪烁的小圆球,包纳了一切的地方,可能与不可能的事情都在发生。在阿莱夫,过去、现在、未来,都在一个永恒的时间里同时存在,这是一个无限的小宇宙,什么都不会消失。博尔赫斯用他的文字创造了一切。

(4)、叶子落尽了,才看得清隐藏的鸟巢。花事繁盛,才找得见所有枯死的枝条。“天空有鸟飞过,不留下翅膀的痕迹。”①恍如枯枝,从不开花结果示人。有人折断它,也有人尝试让它死而复生,再一次抽出轮回的新叶。天道在上,没有一个人,比树活得长久(枯枝是个例外)。我怀疑留在树上的枯枝,也渴望阳光、水、众鸟环绕,犹如无人的山顶上日出日落,云雾里走来李白和蜀道孤帆。我对酒的恐惧,源自枯枝之枯,我对爱的犹疑,起于责任与重负。一个被枯枝拦下的老人,曾被一朵花的香气绊倒过三次——他仍不思过往,倒挂在枝头,睡姿安然,像一个还童的婴儿。

(5)、博尔赫斯的文学风格被认为是非常前卫的,但是他曾吸收了大量的古典学识。前卫性在他那里只相当于涂抹于古典思想这块大蛋糕上一层薄薄的黄油。他实际上是一种很典型的“新古典派”,在这方面,他与王尔德的思想具有强烈的共鸣。他的散文谈论最多的是古希腊罗马的文学,意大利文艺复兴文学,英国浪漫派,以及各民族史诗。私底下最吸引他的是犹太人的神秘主义和泛神论哲学家的玄学休系,因而他的文学显示出深邃而迷人的智性。

(6)、这是一本无限的书、永远不能确定下来的书,他觉得很着迷,他天天看。再后来呢,他觉得这个书太可怕了,太恐怖了,他把它藏在家里面。再后来,他觉得由于放了这本书在他书架上,还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他就把它带回他主管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国立图书馆,我们知道博尔赫斯他眼睛已经麻木了,但是他后来做了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所以在小说里面,他说,我把这本书带回图书馆,藏在90万册藏书中的某一个角落,我希望这样子能够使得它无限空虚的恐怖离我更远。这是什么意思?这个《沙之书》,当然是个虚构的概念。但这个概念讲的,其实就是诠释的无限可能。

(7)、阅读、图书跟写作,这三样东西构成了博尔赫斯几乎所有小说尤其是他中期最有名的一批小说。尤其在中期的一批作品,你完全看到的是围绕着图书、围绕着阅读、围绕着写作的,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型作家。

(8)、结在把曙色从野外背回家的父亲的眉毛和头发上

(9)、以我的阅读理解,如果是普通读者,把精力放在阅读他的小说上会更好一些,因为他的小说文体非常独特,融合了魔幻现实主义、神秘主义、意识流、幻想文学、后现代主义等多种现代小说的写作技巧,阅读他的小说能加深自己对现代小说的理解,对开拓文学视野很有帮助。

(10)、但一面是痴情、痛不欲生的博尔赫斯,一面却是随意、放荡的博尔赫斯,中年时期的博尔赫斯“喜欢把自己扮演成一个不自量力的好色之徒”,比奥伊(《莫雷尔的发明》的作者)的妻子希尔维亚·奥康普更是直言:“博尔赫斯有一颗窒息的心。他喜欢漂亮女人,丑的他更爱,因为这样的话他更能想象她们的脸了。”他一次次把他那些大作《阿莱夫》、《永生》、《武士和女俘》、《神的文字》、《扎伊尔》献给一个又一个漂亮女人,他在美国授课时,希望女生比男生多一些,更是明证。看过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者大概能理解此时的博尔赫斯。

(11)、然而我们不容易想到博尔赫斯,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跟别人写的都不一样。他的短篇小说,常常会让人有个误会,就是当你看完他的短篇之后,不像是看完了一个小说或故事,更像是看完了一篇文类上更复杂、更曲折的、综合系的东西,它也许是介于散文跟评论之间。

(12)、为什么呢?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因为博尔赫斯的所有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书呆子”,都是围绕着书来写的。他小说里面的人物,如果不是一个读者,就是一个作者;如果不是正在读书,就是正好要从袋子里面拿一本书出来;如果不是因为一本书而死了,就是因为一本书而活了。

(13)、好,我讲那么半天,为什么还不讲博尔赫斯?各位,博尔赫斯是一个柏拉图之后,在我看来,第一个非常认真地、严肃地在处理柏拉图那个问题的人:我们如何可能用很娱乐的、快乐的方式去做严肃的哲学探讨。

(14)、他说:“很少。比最差的游唱歌手还少。我最初创作《奥德赛》以来,已经过了一千一百年。”

(15)、莫言因电影《红高梁》早已红遍大江南北,而残雪知之者甚少,但其名闻在外,她的作品在国外影响力很大。

(16)、它的页码是乱的。不过,他随手在翻,看到上面画的一张很漂亮的图画,卖书给他的人说,你趁现在好好看一眼,因为你再也不会看到它了。这个主角就想是什么意思,然后他不管再怎么翻回去,真想找的那张图片不见了。也就是说,这本书,你每次翻开看到的一页,上面有些图有些字,你后面还想再找回来,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新的一页。那这本书如果你从头翻起,它第一页到底在哪里呢?这本书翻的时候太奇怪了,它怎么翻都会不停地有子页再生长出来。

(17)、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

(18)、在最突出的主题“爱情”方面,博尔赫斯的表现比较奇怪。也许是读了太多史诗的原因,总是把感情看得神圣,他总是把女友看作一个可以寄托灵魂的理想人物,就是说他习惯于美化自己的意中人。连传记作者埃德温•威廉森也不仅要怀疑他有没有能力以恰当的态度与她们相处。博尔赫斯喜欢的女性都要比他成熟的多,且使他心生崇拜。但偏偏是又是这类人不喜欢终日埋头书堆的才子,而喜欢那些举止潇洒、热情奔放、热衷社交的嬉皮诗人。

(19)、 午夜里的桌面上一小簇平淡灯光以及周围的暗影对于阅读博尔赫斯小说是适宜的,这个微不足道的光斑既是宁静的点同时也是在漂浮不定中移动的点,这种缓慢的移动过程足以消解历史、现实、幻想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殊离感,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种不确定方向的随时生发的纵深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角与中国东北这个工业城市里的某个角落并无本质的区别。“人的移动,改变了他周围事物的形状。”角度的变化,直接影响人对事物的看法的形成。博尔赫斯的这本小说集让我对房间里的其它书籍的存在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兴趣。当你把这本小说集与海明威的小说集放在一起,甚至与《易经》《左传》这样的书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重要的不是它与它们的差异,而是它的存在使得其它书籍之间的差异显得不那么界限分明,通过它这面奇妙的镜子的折射,它们焕发出另外的活力,同时也是模糊的活力,使你意识到这些貌似稳定的叙事模式中至关重要的恰恰是那些不稳定的微妙因素,而捕捉到它们则需要高超的魔法般的技艺。

(20)、谁也没有看见他是在其中的哪个晚上上岸的,谁也没有看见那艘竹筏是怎样沉入神圣的沼泽地里的,但是几天以后,便没有人不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人来自南方;他的祖国是河上游许许多多村落中的一个,坐落在陡峭的山坡,那儿的尊德语尚未受希腊语的浸染,麻风病也不常见。这个肤色灰白的人肯定是吻着淤泥爬上陡坡的人,全然不顾(也许是没有感觉到)那些划破皮肉的茅草,昏昏沉沉、鲜血淋漓一直爬进了一个圆形的场地。场地上矗立着一只石虎或者一匹石马。当初它曾是火红色的,而今却与灰烬同色。这个圆形的所在是一座被古火焚毁的庙宇,已经受到沼泽丛林的亵渎,所供奉的神祇也不再有人朝拜。这个外乡人躺在台座下,高升的太阳使他恢复了神志。他毫不惊讶地发现身上的创伤已经结疤,然后闭上苍白的眼睛睡了过去,但并非由于体力不支,而是意志使然。他知道此庙就是他不可战胜的意愿需要的地方。他知道不断蔓延的树林并没有封死河下游另一个合适的神庙废墟,那里的神祇同样已经葬身火海。他知道眼下的任务就是做梦。半夜时分,一声惨然的鸟鸣把他惊醒。一些光脚印子、几个无花果和一只水罐使他明白,当地人来过,以便尊重地窥视他的梦境,恳求他的保佑或者害怕他的魔法。他感到一阵恐惧的寒战,就躲进了断垣间的一个壁龛并用不知名的树叶遮盖了身躯。

5、博尔赫斯小说代表作

(1)、……一年之后,我重新检查了这些底稿。我发现内容与事实相符,但是前面几章,以及其他几章的某些段落,有点虚假。这也许是由于滥用细节刻画的原因,我从诗人那里学来这种手法,以至于把什么都染上虚假的色彩,事实固然有许许多多细节,但是记忆里却不会有……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隐秘的原因。即使人们认为难以置信,我将写出来。

(2)、富内斯举了大量的书中例子、现实例子,让“我”相信他说的一切,就这样,富内斯在黑暗中说了一整夜,对于自己超强的记忆里,他向“我”透露,自己想出了独特的记数法,用事物代替数字,几天之内就设计了几万个数字符号,并且永远也忘不了。

(3)、当代著名诗人西川就是博尔赫斯的超级粉丝,我曾经看到过他的一篇文章,对博尔赫斯非常推崇,就买了一套5本装的《博尔赫斯全集》,通过阅读这套文集,对博尔赫斯的了解更加深刻。

(4)、完全可以说,博尔赫斯打破了小说与散文之间的界限,以至于让他的小说语言看起来像散文语言,散文语言又像小说语言。因此,博尔赫斯拥有“作家中的百科全书”的美誉。

(5)、那天晚上,我的朋友G在离开之前有些抑郁地告诉我,这个阿根廷老头子,他的文字,能让某些人暴露出自己疯狂的本质。两个多小时之前,他在窗外跟我打招呼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楼上的灯光投射到他后面的仓房屋顶上,而他的眼镜金属框上也被一缕金黄的光线映亮,我到窗前回应他的招呼的时候,发现他的额头上有很多汗,这似乎不大像冬天里的事,后来想想也正常,他是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来到这里的。他只读过《南方》,并且从此再不想看博尔赫斯其它的作品了,他甚至不想为此找到合适的理由,不想与我发生任何辩论,在我有意提及的时候,他也近乎高傲地保持沉默。后来他告诉我,其实他认为博尔赫斯的诗更接近于完美,但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无法忍受那些诗里的欧洲学者式的做作。为此他甚至与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的争吵。为了辩论的有效,我把战火引到了《战争与和平》甚至还有《红楼梦》那里,用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式证明它们各自的伟大与平庸之处,从而来反证他对博尔赫斯作品的偏执爱好和某种无知。这种诡辩式的争论使我获得了胜利,也伤了他的心。我们在很长时间里不再说什么了,他只是坐着,近乎寂静地坐着,抽着烟,喝着那只玻璃晾水杯里的白开水。午夜零时过后,他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而我则拿起那本小说集,翻到《交叉小径的花园》,慢慢地读下去。这时候,中断了半天之久的暖气恢复供应了,细小的水流声从银白的铁管子里清晰地传出,那种老式的暖汽片里的水正在慢慢蓄满。   在欧洲战史里的某个被忽略了的空白点上切入,博尔赫斯让一个名为俞琛的中国博士成为德国的间谍,为了在最后的时间里把有可能决定一场战役胜负的地名传达给上级,他在被马登上尉追捕的过程中来到了英国的阿希格罗夫郊外的一个古怪的庄园里,找到了那个名字与他试图传达出去的地名相同的人——史蒂芬·阿尔贝,结果却发现此人正是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他所研究的那个名叫崔朋的人竟然是俞琛的祖辈,他的研究是相当深入的,几乎揭开了崔朋的写作与哲学的根本秘密,然而这个意外的发现,并不能改变俞琛作为一个间谍来此地的初衷,他不得不赶在马登上尉出现之前开枪结束了这个令他茅塞顿开的学者史蒂芬·阿尔贝的生命。在这个故事里偶然性的功能获得了极大的释放,一个为德国服务的中国间谍在不得已的选择中竟然发现了关于自己祖先的秘密,而对于寂寞中长久地研究崔朋的文学与哲学的阿尔贝来说,崔朋后人的意外出现,竟然是与死亡同在的。“察见渊鱼者不祥”,知道秘密的人似乎注定是不走运的,阿尔贝也好,俞琛博士也好,都是如此,他们一静一动,在某个交叉点突然相遇,然后又以更为意想不到的方式结束了这个短促而奇妙的过程。有意思的是,这样的一个结局竟没有任何血腥的刺杀与死亡的气息,相反却隐含着一缕温馨而宁静的味道。阿尔贝把自己苦心研究的崔朋的秘密告诉了崔朋的后人,以及俞琛博士枪杀阿尔贝,在最后时刻把一个至关重要的地名传达给上级,随后自己也面对绞刑的结局,二者共同之处在于都在临终前实现了自己的意愿,然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其实不管放在整个历史中还是置于历史之外,都是微不足道的,秘密最终只属于他们自己,而不是别人。小说里对时间的谈论是令人难忘的:

(6)、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

(7)、虽然威廉森事无巨细地铺排出博尔赫斯数次失败的恋情,但《博尔赫斯大传》毕竟不是“恋爱中的博尔赫斯”。对一个男人来说,屡次失败的情感经历当然不是什么光彩体面的事。但对博尔赫斯来说,失恋未尝不是一件幸事。每一次失败的爱情都为他造就了一个迷宫,每一个离他而去的女友最后都成了他的“新贝阿特丽切”。如果缺少了这种种失败的体验,他文学上的成就势必大打折扣;如若没有几近自杀的绝望,未必会有他笔下那些七拐八弯的小径。

(8)、诺拉·朗厄本是博尔赫斯的高徒并对博尔赫斯爱慕有加,但另外一个男人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这个男人便是奥利维里奥·吉龙铎,此时的吉龙铎已经是文学界的大人物,与他相比,博尔赫斯只能算是无名小辈,诺拉·朗厄很快被这个男人迷住了:“奥利维里奥充满活力,充满激情,从那天起我就爱了他。”

(9)、因此,为了摆脱上一代的束缚,博尔赫斯在拿起笔的同时,也拿起了假想的武器。从创作之初起,他就以挑战风车的堂吉诃德为榜样。像堂吉诃德的长矛一样,“刀”当仁不让地成了他笔下再三出现的意象。《南方》里老牧人扔给主人公胡安•达尔曼一把短刀让他还击流氓。与此类似的是,小说《梦虎》记录了博尔赫斯少年时代的一桩轶事。童年时代,正值学龄的他被“拘禁”在家里,以家教代替学校教育。1911年,当他作为超龄儿童出现在小学课堂里的时候,同学的欺负让他不知所措,父亲像老牧人一样给了他一把短刀,并告诉他“让他们知道你是个男人”。

(10)、想来,“做个男人”的念头此后一定时时缠绕在博尔赫斯心头,但要成为真正的男人又是何等艰难的事。当他在现实里遍寻不到想象中的自由,他只有寄希望于爱情,从情人的絮语中找到一段“颇具诗意的纯美的时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爱情只开花不结果。情人来得快、走得也快,“就像一个热吻一样,还没有滋润对方的唇就立刻感觉不到了”。尽管成年后的博尔赫斯“喜欢把自己扮演成一个不自量力的好色之徒”,但在女友心目中他只不过是“一个拉着妈妈衣角的孩子”。从创作到私生活,强势而高寿的母亲几乎控制了他大半生,以至于当女友跟他说“拜拜”转身投入别人怀抱时,这位现实里的弱者甚至想以自杀作为了断。

(11)、《结局》是一首美丽的短诗,读者可以闻到诗的氛围里那浓郁的芬芳。命运使杂货铺老板雷卡巴伦瘫痪在床连话也不能说了,但命运却又遵循对称的原理给了他一种意想不到的馈赠,这就是造迷宫的本领。

(12)、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igPTbL9B9G1wn6f1GAvCQ提取码:ZVSF 书名: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

(13)、1942年,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深受失眠症折磨,在漫漫长夜中,他进入幻想的世界,幻境和现实的界限被打破,搅和在一起,以至于分辨不清何为梦幻,何为现实。在痛苦和焦虑中,博尔赫斯构思了一篇短篇小说《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14)、1871年乘船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这个人是福音会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子,名叫胡安·达尔曼,是科尔多巴街的一家市立图书馆的职员。他已经深刻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阿根廷人了……

(15)、细节到什么地步?小说里写到,“他记得一八八二年四月三十日黎明时南面朝霞的形状,并且在记忆中同他只见过一次的一本皮面精装书的纹理比较,同克夫拉乔暴乱前夕船桨在内格罗河激起的涟漪比较。”

(16)、我有个印象是(忘了在哪里读到的了)一般恶棍列传里的人都是真实存在过的,所加的虚构或多或少而已。

(17)、残雪的作品,更多的毫不掩饰的去写一个时代,一个时代的人性。假如说,她写上一世纪四十年代或五十代的题材小说,她能把当时那社会和人如同还原似复古,同时又通过她的思想进行透柝。残雪的作品,吸收了东西方文化的精华,读过一些外国著作的朋友,就能看其中异曲同工的妙处。

(18)、文学总有其生长的土壤,好比激进的年代总是盛产让人热血沸腾的高歌,浮华年代是靡丽文风的温床。离开其产生的环境来单纯谈论文学,大约只能是一种空话。在博尔赫斯漫长的一生中,阿根廷社会始终是“混沌”的、扭曲的,前景的不明朗造就了整体的错位。摆在面前的路很多,但大都像极了分岔又分岔、让人难以抉择的迷宫。不难想象这样的土壤里能生出怎样的花朵,博尔赫斯笔下那些个“中了魔的花园”不正是一面映照阿根廷“扭曲社会的扭曲的镜子”吗?

(19)、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毫不奇怪,漫长的时间混淆了我一度听到的话和象征那个陪伴了我许多世纪的人的命运的话。我曾是荷马;不久之后,我将像尤利西斯一样,谁也不是;不久之后,我将是众生:因为我将死去。